居住区消防设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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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分割成6块,每块供水管可按需要管径方便接入,满足消防水量要求,但供水压力为0.25MPa左右,不能满足消防时的压力要求。

    3.居住区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

    为使居住区内所的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及时扑救,保障居住区内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建立整个居住区室外可靠的消防灭火系统。是建立一个低压的,还是高压或临时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区内建筑类别、高度、组成、布局情况及现行规范对消防设计的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对某个特定的居住区,可能有不同的供水方式,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寻求较为经济合理的方式。3.1.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居住区如果是多层建筑或多层、高层混建区,且多层建筑居多,一般应建立一个消防、生活供水合一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这个系统的水量最好能同时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和最大时生活用水量,至少应能满足区内建筑的室外消防。

    粗线——敷有市政管线的市内道路

    细线——控规规划的居住区内道路

    数字——被市政道路分成区块编号

    用水。这个系统的水压不高,为一般生活供水压力,但可保障一般多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保障有室内消防系统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及室内消防水的补给。火灾时可以从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或经消防车从消火栓抽水灭火。

    本居住区被市政道路分割成12个地块,其中只有1、4、5、11、12地块是多层和高层混建区,高层建筑多沿路边成组团布置,其余皆为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生活给水按照被市级道路分割情况、建设梯次和建成后的管理,分成5个独立供水区,即由1、2、3块组成的北部三角地和被中间纵横大马路分成的4块,每个供水区日用水量不等,约为1400—2200m3/d,每区供水皆从市政给水管两点引入,管径不小于DN250,在区内贯通,与市政管形成环状,即可保障生活用水,也可保障消防用水要求,故建立一个消防、生活供水合一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经济的。

    3.2.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对于多层、高层建筑混建区,高层建筑的消防必须立足于自救,外援为辅,当然消防车也可从室外为其补水。为保障高层建筑和一些公共建筑,规范要求的消防水量、水压,还必须建立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多为城市管网。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外部管网可以满足消防用水量和最大时生活用水量的情况下,增压水泵可以从管网直接吸水,否则应建消防储水池。例如本住宅区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每个小区内生活用水最大时秒流量为52L/S,只要外管线能够满足77L/S的水量要求,即管径DN250时流速为1.6m/s,即使管径DN200流速为2.5m/s以内,从管内抽水灭火也是可以的,尽管会对生活供水压力有所影响,但这毕竟是暂时的特殊情况。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受接管管径经济制约,设有室内消防设施的室外接管的管径偏小,满足不了消防时的水量需要,就必须设消防储备水池。一般室外管管至少应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否则储水池就应储备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否则储水池就应储备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当然,有的城市不管周边管网供水条件,一概不允许室内消防水泵从管网抽水则该当别论。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集中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集中式);区域或高层组团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组团式)及逐栋高层住宅、公共建筑个体的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个体式)。这里说的都是临时增压的消防给水方式,未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常高压系统是不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合一的,必须根据特殊的消防要求,创造其必备的条件。对于一般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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