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身安全的强制性条文
变配电室:
(1) 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GB50053-94第4.l.6条)。
(2) 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拦,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x40mm。变压器的外壳与遮拦的净距离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GB50053-94第4.2.5条)。
供配电中隔离电器:
(1)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 方装设隔离电器(GB50052-95第 6.0.10条)。
(2)从10(6)KV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 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