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建筑防雷标准中存在一些技术错误、可靠性(其反面是风险率)畸高畸低和相互不协调之处,我国建筑防雷国标主要来源是IEC标准,而有一些并非IEC标准却又说是引自IEC标准。这两个标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些重要数据缺乏论证依据和试验依据,而带有主观随意性。如建筑物SPD1一级保护最大通流能量的确定方法,和引入建筑物埋地电缆屏蔽层对SPD1放电电流限制作用如何考虑等都存在问题;而对雷击建筑物时可能造成的设备绝缘反击问题(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山地,特别是建筑物面积较小,如40×40m2、30×30m2及以下的机房)则两个标准均未作规定。这还涉及反击过程中室内一级、二级、三级保护的动作先后和放电电流大小是随机的,由外往内放电电流逐级减少的顺序失去意义;只在一层或某层设3级保护,如何防止上面各层的反击等等。结果是用建筑防雷IEC标准其低压220V SPD成为全世界通流容量最大,不仅是比同级配电网MOV大好多倍,而且比各国220kV高压MOV(30kA)高,甚至比500kV超高压MOV(80kA)还高,而试验波形又首次选用10/350μs波形,其能量比以往增大到20-22倍之多,以至价值百元级的保护器现在初辄几千、几万元一只。如此畸形的标准若长期使用下去,会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浪费?每年几千万元,还是上亿万元?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难道成为吸引全世界低压保护器小厂都来中国销售世界最“豪华“的小型保护器,拳头大小售几万元,相当于220kA、500kA级,2m高、5m高的2万元、5万元一台MOV,而多数厂家不具备制造后者的条件,却来大发“洋财”,这种咄咄怪事,号称中国防雷专家,不该汗颜?难怪一位不久前从法国回国的防雷专家有这样的感慨:“相信这种各国厂家都来中国销售世界最昂贵而国外都不使用的保护器的状态,几年后总会有明白人出来结束这种状态!”因此,我们呼吁,全国高电压及防雷工作者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及早得出正确的结论。呼吁同行们展开讨论,尽早结束这种状态。但应说明,标准中虽有以上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但对其总体上的正确性和权威性不应怀疑,应该严格贯彻执行。
二.IEC和建筑防雷国际中SPD1通过电流计算方法中存在的混乱和错误
IEC1312-1 1995和建筑防雷国标GB50057-94第六章(2000年新增版)图 6.3.4-1给出了计算SPD1电流的方法,其原则是雷击建筑物时,50%的电流从接地装置入地,其余50%的电流由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电话线和电缆流出,这种电流分布经验数据是来源于大量实测,还是针对典型情况所作的计算?根据我们对电路的分析,实际情况要比以上假定复杂得多,不同情况的电流分配变化很大,需要专门进行研究。
2.1 错误之(1):这里首先假定它是正确的,但按其选建筑物内的SPD1却是不正确的。
GB50057说明,按照第Ⅰ类试验方法(即 10/350μs波形)的SPD在界面处,但界面就是墙,总不能把保护器装在墙上开出的专用小窗上吧?较为合理的是装于墙内,但这就不符合SPD1的条件,按该标准就不必采用10/350μs波形,IEC1312和国标以及标准制订者本人一开始就认定一级保护要用10/350μs波形(有的IEC制订者来华作技术交流时就是这样说的,而且有时还要100kA的电流值),那样就只好装于墙外了,在墙外露天安装?还是在配电线引入处安装?需知,多数情况下后者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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